Thursday, November 11, 2010

商業機構要賺錢去出糧

商台及其附屬公司作為一個商業營運的傳媒機構,要賺錢去出糧,也只需要對其股東負責,所以就算股票報告賣十萬元一份也可以。 香港証監會對業內持牌人有嚴格的監管,但對在傳媒上發放股票消息的非持牌人士,如火兄、肥孫、六叔、青姐等有某些豁免,讀者要知道此分別。基於無犯法便可行的骷髏會信念,只要報告及售賣者沒有保証買報告內之股票必定賺錢,骷髏會之網上商業行為實在無可口非。報告的成功率、回報率最多也只是推介者個人或其所屬機構的榮辱吧。對於將推介者或其機構之有關人仕先買入行將推介之股票此行為,等同於莊家做市之言論,我沒有資格去評論。骷髏會是否濫用了傳媒言論自由的方便或証監會的灰色地帶,我也不予致評。

用五舊水去買Number的人無論賺蝕, 其實也要自己完全負上責任, 我以為每一個成年人也要負上自己的責任? 老實說沒有這種成熟看法的人很難在股海中生存! 另一方面,在股價大升後仍決定一博入市的人,也要清楚知道你同報告出前已經入貨的人所處風險的大不同,不過看停牌後及今天的市場反應,不難怪對市場是否 Efficient, Inefficient or Semi-efficient,仍有不停的爭論。

假設現在因推介及大量市場參與後現股價(spot stock price)已反映出其現在真正內含值(Intrinsic value) 或拉近了兩者的距離,所有因資訊"不流通"而沒有被反映的價值巳盡出,正常情況下股票要再大升,便要等未來季度業績保持强勁增長才可,也是真正所謂價值投資之驗証。

現在先恭喜報告公開前巳入貨或公開後在"低位"入貨的新舊股東,又或者己經走了幾轉的投機者。過幾天便是財報大日子, 祝好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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